法鼓山僧團/團體

■ 聖嚴法師

◎ 建僧的悲願

三寶之中以佛為最尊,以法寶為最要,以僧寶為最貴,缺一不可。而其中僧寶的存在,就是代表著佛法的延續。因此,佛教的形象,可說是寄託在出家人的形象當中。

我一向說,佛教不是缺少出家人,乃是缺少能夠實踐正法的出家人,乃是缺少具有大悲願心的出家人。培養有悲願的出家人,一定要從教育開始,但僅僅是教育,卻沒有建立僧團,教育出來的人沒有著力處,也未必具有出家人的悲願心。

建僧的悲願

「建僧」是太虛大師一生的心願,圓寂後,在他靈堂掛了一副對聯「志在建立僧伽制度,行在瑜伽菩薩戒本」。當我看完太虛大師的傳記時,很受感動。我說過:「我要建立僧團。」雖然自己的德行不足,德化的力量也不夠,但是我抱著有多少人出家,就建立多大僧團的心情,有十個人,我就建立一個十人僧團;有一百、一千人,就建立一百、一千人的僧團。最重要的是,這個僧團是照著戒律生活的現代出家人,現代出家人要為社會、眾生服務奉獻,這就是現代化的僧團,也是法鼓山目前所建立的僧團。如此,佛教才真正有前途,佛教才真正有希望。

僧伽教育的理念

◎ 僧伽教育的理念

僧伽,又名僧團,是以六種和敬共住同修佛法的出家團體,如果只有出家人的團體,卻沒有實踐六種和敬的生活規範,是不是還可稱為出家僧伽?如果一個出家人的團體,在形式上,已在實踐六種和敬的生活,對於人間社會的種種困苦,卻無動於衷,只知道接受恭敬供養而不會做服務關懷的普化工作的話,是不是會得到社會大眾的肯定、尊敬呢?所以,必須以「悲智」為出家人發心出家的基礎,也須以「和敬」為出家團體過出家生活的規範,才能培養出值得被四眾佛子共同讚歎的僧人,才能培養出菩提心及出離心並重的龍象人才。

因此,法鼓山僧伽大學的校訓,便是用「悲智和敬」四個字,目的是要培養一個有悲願而且有實修的宗教師。而真正的宗教師,必須有奉獻的精神,奉獻生命、奉獻一切來修學佛法、護持佛法和弘揚佛法;必須懂得修行的觀念、修行的方法,除了自己依教奉行之外,還能引導其他的人、帶動其他的人來接受佛法的智慧,用佛法來幫助自己、幫助別人。

◎ 法鼓山僧團的成立及成長

從1978年起,我在台灣有了道場,是一個非常不起眼的農舍,僅一棟上下兩層的樓房,總共一百建坪,我就用它來主持禪七,接引青年出家。先師東初老人,給它的命名是農禪寺。經過二十個年頭,由於出家弟子的人數逐漸增加,周邊的鐵皮屋臨時寮也不斷加蓋,儼然已是一座簡陋的叢林寺院了。因為它不能算是可以永久居住的道場,於是便促成了日後創建法鼓山的因緣。

法鼓山僧團的成立及成長

既然有了愈來愈多的出家弟子,建立清淨僧團的任務責無旁貸。由於這個僧團是從零開始的,舉凡殿堂作息,規章制度,都是在摸索中一點一滴,累積起來。除了參考佛制的律儀,也參考中國古叢林的清規,尤其還得適應當今社會環境的實際狀況。

1999年8月24日,在農禪寺隆重召開第一屆「法鼓山全球僧團大會」,共同討論法鼓山未來的發展方向,討論出了僧團制度的草案。隔年(2000年)8月2日,我主持法鼓山第二屆僧團大會,逐條通過了「法鼓山寺組織章程」。因此,法鼓山這個團體不論有沒有我這個人,都不會有多大的差異。這不僅是法鼓山歷史性的一樁大事,也是我們這個團體跨出了可大可久、永不動搖的一大步。

法鼓山四眾團體

另外,法鼓山僧伽大學佛學院自2001年9月起正式創辦,除了四年制的大學教育,尚有兩年制的僧才養成班和六年制的禪學系。佛教的宗教師人才,最重視的是情操、威儀、觀念和道心的培養,因此佛學院的課程設計,除了種種關於佛教歷史、佛學概論等基礎學程,也相當重視學僧奉獻與服務精神的培養,以及學僧身心陶冶的課程。畢業後將分派到各事業體與執事單位,而他們仍在繼續學習,還有精進的課程。

如今僧團的各項制度、規章皆已完善,我們的僧眾人數日漸增多,整體運作相當順利,內外一致、同心和諧,充滿朝氣、信心和活力。

◎ 法鼓山僧俗四眾團體

法鼓山提倡三大教育與推動全面關懷,是由僧團扮演掌握理念指導中心的角色。在僧團的外圍,則有在家居士組成的護法團體,這是法鼓山團體裡很重要的一部分;如果沒有這些外圍護法組織,僧團有如一座孤島。事實上,僧團是為大眾奉獻、服務而存在的,特別是為來山的菩薩提供教育和佛法的關懷課程。而護法居士既來山學習,也可以是弘法的先鋒。

法鼓山的護法組織,現有護法會、法行會、法緣會、法青會、榮譽董事會、教師聯誼會、禪坐會、念佛會、助念團、合唱團與義工團等;各會團之間,彼此相互支援,僧團法師也投入其中,擔任輔導與關懷的角色。2005年起,由於我對僧俗四眾期勉法鼓山要邁向年輕化、國際化,一則培養青年人才,也要與國際社會接軌。因此這幾年來,法鼓山舉辦多場國際會議,也多次遴選青年代表出席國際重要會議,並且主辦宗教、青年、婦女等世界和平會議;地點在台灣法鼓山或在國內知名大飯店舉行,美國則在紐約象岡道場舉行,成果斐然。除了護法組織,法鼓山另成立十一個基金會,辦理各項文化、慈善、教育、人文與公益等社會活動。

回頁首